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寒假生活即将开始,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假期要给孩子营造宽松的成长氛围,多给孩子一点自主的空间,培养孩子兴趣爱好,锻炼孩子自我管理能力,适当安排并指导孩子处理家务参加劳动,培养孩子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多参加社会实践,增长见识,坚决拒绝、抵制学科类培训。
如果孩子确有兴趣,要在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前提下,在非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间,到经审批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习。同时,提醒家长注意以下几点:
1、要和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2、要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缴费。拒绝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3、为避免退费难等问题,培训费必须全部交到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监督电话:86555825)
2021年12月31日
附:郑州高新区已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