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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优秀电子商务平台和 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07 14:47  

各企业:

    现将《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郑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河南省优秀电子商务平台和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子商务相关服务的企业,包括:建设面向行业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生产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面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网络购物平台等;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稳定、经济效益良好,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员工人数不少于20人,商业模式较为成熟,创新意识和行业影响力较强,近两年在国家、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产品;

(三)平台上线运行两年以上,运行稳定可靠,获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优秀和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申报表(附件1);

(二)河南省优秀和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申请报告(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验证码)以及2018年1—9月会计报表;

(五)最近3个月企业员工工资发放表(银行出具);

(六)相关资质和奖励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A4纸打印装订,申报表和申请报告另附电子文档。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监局、工商联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联推荐;

(二)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集中答辩。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联组织专家进行集中答辩;

(四)公布结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联根据专家评审和集中答辩结果,研究确定河南省优秀电子商务平台、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名单,并分别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2016、2017年已认定的河南省优秀电子商务平台、特色电子商务平台不再重新进行申报;

(二)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监局、工商联申报;

(三)请企业于11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八份,加盖公章)上报创新发展局工信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xqjfj2015@163.com;

(四)对入选的优秀电子商务平台、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联将依托省电子商务协会,引导与工业企业开展合作,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提高平台进货把关能力;指导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平台产品质量保障;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联将依托省电子商务协会,对入选平台加强跟踪服务和政策帮扶,每两年组织对入选平台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繁繁

联系方式:67984886

邮箱:gxqjfj2015@163.com

 

附件:1. 河南省优秀和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申报表

      2. 河南省优秀和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申请报告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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