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0〕63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294号),现将“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以工代训补贴由每人次200元提高至每人次500元(之前已申领的单位由财政给予补发,无需再次申领)。
二、2020年10月26日后提交材料的企业,按每人次500元标准申报。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2020年1月1日后入职的),扩岗位、扩就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按照规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
联系人:徐勇67981776、陈鑫67992832,火炬大厦A座3001创业就业办公室
人力资源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