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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宜园项目(U47-01)地块5#、6#、7#楼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7-01 11: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利宜园项目(U47-01)地块5#、6#、7#楼EPC总承包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保利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郑州保利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利宜园项目(U47-01)地块5#、6#、7#楼EPC总承包;

2.2项目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北、银屏路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01535.35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全部土建、 安装工程;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工期:136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并保证施工图纸审查合格;

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需承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担任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3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6.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第3.1、3.43.53.6条款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7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2110时00分;

5.2上传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二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互认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互认版)”。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保利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银屏路交叉口西北角7号楼2单元104室保利文化广场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经理

 话:18838974206

 真:0371-63327059

 箱:5428396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址:郑州高新区金菊街16号锦华苑小区友邻中心2楼

联系人:刘女士、范女士

 话:0371-63297311

 真:无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话:0371-67981480

   真:无

   箱:zzgxjsj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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