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21〕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认真阅读文件要求,按要求申报。并于2月2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及PDF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创新发展局工信办。
联 系 人:秦繁繁 67984886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南二楼创新发展局西隔壁工信办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