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郑州市拟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中原技能领军人才(职业技能领域)推荐工作,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中原技能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技能领军人才(职业技能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领军人才(职业技能领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来自省内生产(技能培训)一线岗位,在河南全职工作1年以上,为申报单位正式在岗人员,从事所申报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省辖市级以上技能型“非遗”传承人。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较高技艺或绝技绝活,做出重要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促进就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本企业或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
(三)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专项竞赛、国家级行业一类赛、省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奖牌的选手或教练团队核心人员。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在支持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职业技能领域)。经批准推迟退休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书面说明。民办机构创办人或法定代表人仍从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且在支持期内能够承担日常工作任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破格者,相关用人单位须提供情况说明,详细说明破格理由、必要性等。申报人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优先从下列高技能人才中推荐: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前沿领域、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农业强省相关领域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本次申报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申报,申报材料递交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提供材料:(1)《中原领军人才(职业技能领域)申报表》(见附件2)。(2)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证件照片(蓝底,高宽比5: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型“非遗”传承人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文件等);主持(参与)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各类表彰、荣誉、表扬等奖励证书复印件;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3)《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中原领军人才(职业技能领域)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合并左侧胶钉,使用皮纹蓝色精品纸作封皮,加盖骑缝章,每人一册,一式两份。每个推荐人选一个PDF文件,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2.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之前报送(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后不再退回。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内容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不得通过多个遴选平台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其他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申报材料报送至郑州市人社局312办公室(陇海西路360号)。
郑州市政策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67185140、67177610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 杨老师 67981776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