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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为政府购买服务“定规矩”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2-26 07:55  

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即将施行之际,2月25日,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通知》,为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定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应遵循的原则、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工作流程等,严防政府购买服务的滥化和不规范操作,不断提高政府资金绩效水平。

文件指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可以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使各部门在法律框架内更加有章可循,防止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泛化等现象,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学习,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边界和工作流程,完善部门购买服务责任体系,实现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双提升。

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不能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负面清单”,并对每一项负面清单提出应该采取哪种购买方式、应该按照什么流程操作。使各个预算单位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边界范围,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线”,行止有矩,从而更好地守底线、不逾矩。

文件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程序和采购方式,明确要求“先预算,后购买”、“无预算不得购买”、要“买的值”、“不值者不得购买”、“购买服务要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严格进行招投标,达到一定金额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努力实现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双提升。

文件要求对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行严格监督。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财政、人事、纪检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监督指导。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在采购工作中不履职尽责、逃避监管、变相购买、故意拆分等违犯《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将按照该办法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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