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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高新区郁香路和翠竹街交叉口西南角的万华城郁香苑小区,于2019年12月交房至今,仍然无法保证2021年冬天实现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相关市政集中供暖设施的约定。
购房合同中具体约定为“第十四条 4、供暖设施:2019年12月31日达到:户内暖气管道到位,运行方式为市政管网集中供暖,供暖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需经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纳入城市集中供热,并与供热企业签订集中供热并网协议,买受人可在第二采暖季节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供暖申请。”
但,经业主向高新区热力公司咨询,开发商并未向热力公司报装,也未取得热力公司验收证明,更未按照合格约定履约完成,就私自交房。且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业主,致使至今仍无法保证21年冬天实现市政集中供暖。为保证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和合理权益,希望领导帮助老百姓,督促开发商及相关单位解决老百姓的问题,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