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20年6月21日下午,在保利文化广场二期进行认购选房,置业顾问以商贷利率4.85(实际商贷利率为5.88左右)误导我,为我计算房贷(贷款107W,公积金组合贷月供为5091元),使我认为月供在可承受范围内,于是签订了认购合同,交了1W的定金。
2020年6月21日晚,我在准备首付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错误;经过计算实际月供为5392,超出了我的承受范围,首付有一部分还是家人借的钱。
多次去售楼部协商没有结果,售楼部的态度很坚定,保利给出的反馈为:员工的失误和公司没有关系,认购合同已签,不能解除认购合同,定金1W不能退。
我的诉求: 置业顾问的误导,使我错误的预估了我的月供承受能力,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员工的错误不应该让客户来承担,所以提出解除认购合同,退还1W定金。
置业顾问通过错误的商贷利率误导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属于欺诈行为、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客户发现错误的时候是在贷款下来之后,那样的代价就太大了。请领导给予重视和处理,避免让更多的购房人民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