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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美的翰悦府4号楼的业主(房管局备案名:美的翰悦苑)。美的翰悦府于2029年12月份取得4号楼的预售证并对外销售。选完房后让先缴纳首付款再进行合同签订,签订购房合同时置业顾问刻意隐藏合同内容,直接把需要签字及盖章部分指出让我们签字。
在签完合同后发现,开发商在样板间公示的交付标准上没有提到任何装修材料的品牌及型号,且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关装修标准中更离谱,不仅没有装修主材的品牌及型号,而且购房合同装修标准中连卧室门和厨房门都没有包括,存在极大的漏洞,与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宣传的智能化家居及豪华装修有很大的出入。多次询问开发商,开发商均回复一切按照样板间交付。但现在是样板间公示的交付标准没有装修主材品牌及型号,且在公示的交付标准中末尾的备注栏中,清晰地写着以购房合同为准。而购房合同中也明文表示不以样板间为准,以购房合同为准。
现在开发商的这种与宣传严重不符的霸王合同无疑是违反了买卖双方应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签订购房合同的原则,且前后矛盾,有非常大的可能造成后期交房时,我们没有标准去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子装修方面是否合理合规,开发商完全可以用最烂的材料来装修,甚至不装卧室门、厨房门也是属于不违反购房合同。
在这里,我们希望开发商能够提供套内装修的准确的品牌及型号规格,并对整个装修的价格明细表进行公示,及时的与已经签订过购房合同的业主们签有关装修标准方面的补充协议,或者在相关政府部门对装修标准进行备案并公示。希望郑州的领导们能够依法督促开发商更改霸王条款,为老百姓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