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永威西溪花园物业扣押装修押金和多次无故停水的情况说明
一、无故扣押房屋装修押金2000元逾10个月不予返还。
我父母两位年逾七十的老人现居住在高新区永威西溪花园小区13号楼1505室。2018年12月,西溪花园经济适用房13号楼交房,2019年3月我们开始装修,并交纳2000元装修押金给永威物业西溪花园项目部。2019年6月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于2019年9月26日将装修押金收据及银行账号交与项目部,要求退还押金。时至今日已经近10个月,物业公司项目部无正当理由不予退还我们的装修押金。
二、无故多次停水问题
自2020年5月12日下午开始到7月8日上午,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该小区物业无故停水四次五天,在7月8日面对我母亲的质问时,物业拒不承认停水,也不告知停水原因,态度蛮横,说:如果说是他停水,他不管了!致使我母亲血压快速升高,呼吸急促,手脚麻木,我父亲紧急拨打120急救才挽回了我母亲的生命。
具体停水情况如下:
1、第一次停水: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物业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故意停水(就我父母一家),父母下午3点发现停水,联系物业客服送水,物业公司推脱责任无故不予送水,也不说明具体停水原因,12日没有来水。13日上午我父母到物业公司总部反映情况,经与负责投诉受理的孙女士沟通,13日晚上7时多,物业才安排人员开闸送水。第一次停水时间历时近30个小时,严重影响我父母的正常生活,身心疲惫;
2、第二次停水:14日凌晨2点左右,父母起夜发现再次停水,面对物业项目部的卑劣行径,两位老人只能再次走上了维权的路上。当天上午9点再次来到物业公司总部反映情况,物业公司负责客服的袁总与物业项目部负责人张经理接待我父母,并辩称推脱不是物业停水,让物业公司跟自来水公司联系,“配合、协助”自来水公司查查哪停的水。经我本人通过市长热线与自来水公司取得联系,自来水公司明确告知:西溪花园13号楼水没有移交自来水公司,由永威物业项目部负责管理。面对我本人业已查明事实的情况下,物业项目部张经理以所谓的检查停水原因的理由,于14日晚上7时半左右安排人员开闸送水;第二次停水时间17个小时以上,造成我父母两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身心异常疲惫;
3、第三次停水:6月4日凌晨2点原告起夜,父母发现再次无故停水,联系物业经理投诉,无人处理,上午联系市长热线反映情况,希望能尽快予以解决。下午5点多,还没有物业服务人员处理,经我本人多次与张经理联系,才于6点左右安排人员开闸送水。物业项目部一直推脱不是他们停的水,为杜绝再次发生无故停水问题,我本人通过该社区党支部陈会真书记协调,明确管控要求,对相关水闸井室要么换锁,要么安装监控设备,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防止再次无故停水事件的发生。但时至今日物业项目部并没有采取任何管控措施。第三次停水历时16个小时以上,造成我父母无法正常生活,身心异常疲惫;
4、第四次停水:7月8日早上5点多,父母发现第四次停水,我母亲电话联系物业项目部张经理投诉:为什么再次停水?!张经理说:你再说是我停的水我不管了!直接拒绝原告的投诉要求,因短短不到2个月的时间,物业公司多次故意停水,给我父母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和伤害,我母亲被被告不负责任的言行气的血压突然升高,呼吸急促,手脚发麻,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6点左右,120急救车到达现场,采取急救措施,6点半左右送到河南中医院西区医院急诊科进行急救,现还在医院住院继续治疗中。第四次停水当天上午11时,我本人在社区服务中心通过社区陈会真书记反映再次停水问题。陈书记邀请物业项目张经理到社区协调停水事宜,张经理否认物业公司故意停水,并提出我们的投诉行为给他们增加了非常大的工作量,我们反映情况的态度不好,不愿处理停水问题。考虑到1505室还在停水,为解决当前生活问题,社区陈书记与我本人和物业项目部张经理一起到1505房间和水井室现场查看问题原因。经社区陈书记及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停水问题就是水井室1505室的水闸被人关闭,现场由物业公司人员开闸送水。该水井室由物业项目部负责管理并掌管钥匙。第四次停水历时7个小时,我母亲因物业不负责任的言行被气住院治疗近10天,花费近7000元。
永威西溪花园物业项目部无故不返还装修押金,多次无故停水事件已经给我父母两位年逾七十的老人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恶劣的影响,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为维护我父母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物业的不当行为,特将情况反馈高新区管委会,请求高新区管委会出面督促永威物业整改,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杜绝再次故意停水,并向我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返还装修押金,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