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2016年12月收房至今,缴纳水费约1200元,电费约4900元(电费私自加价、收取维护费),物业费约5350元,多次要求物业提供相关发票并取消相关乱收费,物业公司推诿耍赖,至今未收到任何有效发票,也未取消电费附加维护费。
2、金玺总部港公共走廊、电梯间等部位墙面裂缝严重,本人家中90%墙面也有大量裂缝,多次要求物业维修,物业公司推诿应付,至今未果。
3、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西门停车场出入口附近空地,私自加盖小平房,并出租给快递公司使用,多次要求物业公示说明该情况,拆除违建,并上缴所得非法收益,物业公司态度恶劣,拒不理会。
4、小区绿化无人维护、浇水、草坪、树木枯死、杂草丛生;电梯间、停车场卫生脏乱差;电动车、自行车丢失现象时有发生,而小区监控系统部分损坏或者精度太低,无法起到监控及保障业主安全的的效果;公共电梯间窗户存在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本人去反应,物业态度恶劣,推诿应付;2018年6月28日小区业主自发向物业公司递交书面问题整改汇总,物业承诺解决问题,但是在实际整改过程中物业公司态度恶劣、推诿应付,相关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物业公司对本人多次反映的上述问题置之不理,态度恶劣,并采取限电(每次只给充10元,家里不停电不给充值)等非法措施恶意羞辱、威胁本人,对本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请政府为民做主,责令物业公司取消其非法限电措施,拆除违建、维修房屋裂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