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高新区万科城一期紫兰苑住户,本小区是纯住宅小区,但小区内存在大量住改商无证经营现象,尤其是23栋1单元104号,在没有任何营业资质和执照的情况下(其营业执照是在金水区写字楼办理),私自利用住宅非法经营艾灸养生馆,经常经营艾灸,且其临近幼儿园,因我小孩对艾灸产生的气味过敏,对我们上学造成了严重困扰。且其艾灸有明火产生,有火灾安全隐患,这种公然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条款的事情应该得到制止。《物权法》第77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种养生馆既无合法资格(住宅不能商用)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偷税漏税,也存在治安和火灾隐患,影响大家休息。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责成相关部门取缔这些违法开设在居民小区的养生馆,还我们一个安静的环境,将不胜感激!谢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