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国企集体协商“分类推进”
本报讯(记者 胡 艺)10月23日,郑州高新区国有企业集体协商推进会在智慧产业园召开,进一步规范辖区国有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提升集体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质效,推动构建互利共赢的劳动关系。
郑州高新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梳理了辖区国有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现状,在肯定部分企业完成集体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成效的同时,客观指出当前存在的短板,强调国有企业应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正视问题、分层分类推进整改提升。针对尚未订立集体合同的企业,推行“1+3”集体合同模式,即在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基础上,配套订立工资专项、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要立足企业工资结构、薪酬分配体系实际,围绕工资调整机制、薪酬分配方式、津贴补贴、工资支付保障等内容充分平等磋商。会上,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就业务流程、常见风险处置开展实操讲解,指导企业规范完成要约、合同起草、职代会审议等法定程序。
针对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完成备案的企业,会议邀请郑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史梁作政策辅导,解读集体合同备案的法定意义及未备案的法律风险,现场接受企业咨询答疑,督促企业补齐备案手续,纠正“签而不备”问题。对已完成签订且备案的企业,则要求持续深化专项协商工作,聚焦职工关切的薪酬增长、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防护等诉求,把集体协商做细做实,切实释放制度效能。
此次推进会进一步厘清了集体协商工作重点与实施路径。按照要求,郑州高新区总工会、组织人事部劳动关系科将持续强化政策供给,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下沉做好业务指导。各集团工会要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全面摸清下属子公司底数,做好统筹调度和督促推进,确保集团本部与下属子公司工作同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