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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诫勉谈话、项目限批…郑州高新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再“加码”
来源:郑州晚报  时间:2018-08-10 11:01  

从7月4日郑州高新区召开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动员部署会开始,过去一个月里,高新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交通乱象有了明显改善。

  8月6日,记者从高新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下一步高新区将严格督导考核,对进展不力的局委、各单位县官负责人进行问责。

  【成效】

  部门加强联动 治理效果显著

  过去一个月,高新区管委会在交通综合治理方面采取多部门联动,高频率、高密度错时执法措施,成效明显。

  据了解,7月份,高新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16次联合执法行动,两次慰问行动,共计扣押查获机(电)动三轮车等300余辆;行政拘留阻碍交警执法嫌疑人1名。质监分局对高新区销售中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规范性检查,高新工商分局对辖区重点区域的12家经营户的电动车销售经营户进行了督导检查。公安分局发动辖区300多家实体店、宾馆、产业园区、高校校园内等场所利用LED大屏滚动播放交通宣传标语,张贴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文件、公告等1500余份;交管巡防大队在辖区主要路段悬挂交通治理标语100余条,张贴、发放公告1000余份。各办事处共出动工作人员420余人次,发放禁止违规停放温馨提示单150余份,共整治“七类车” 及机动车“让”、“两牌”“两闯”“三驾”“四乱”现象568辆;整治(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374辆;整治共享单车及非机动车乱停放1040辆;学校周边停车乱象85处;非法营运车辆违法上路和违法载客33辆。

  交警二大队累计暂扣/拖移两轮自行车、两轮电动车134辆,三(四)轮电动车204辆,摩托车6辆,共计347辆。

  【问题】

  积极性不高 台账都没建立

  尽管在过去一个月里,在多部门联动下,取得的成效显著,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会上,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少民直言不讳,他指出,过去一个月的行动中也暴露了个别责任单位参加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例会参会率低甚至有不参加的情况,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站位不高。“目前为止,有些单位没有任何具体的成绩和业绩,甚至有些单位工作台账都没有建立,无人对接工作。”刘少民希望,各单位能重视起来,共同推动高新区良好交通环境的建立。

  【部署】

  每月一排名一讲评  严格督导考核责任追究

  针对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刘少民指出,将根据《2018年郑州高新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督导考核办法(试行)》文件,严格督导考核。

  据了解,考核采取周督查、周通报、月讲评、月排名的方式,对各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每周一汇总一通报,每月一排名一讲评,并在媒体公布。对成绩突出和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和责任追究。并把根据发现问题的数量、整改通知的数量、督导通报的数量作为评分依据。

  具体来讲,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月考核成绩排名,各局委连续3个月或全年累计4次月度考核排名末位的,由高新区组织部门对其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向高新区管委会写出书面检查,提交管委会对其党政一把手进行问责;办事处月度考核排名后三名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连续2次排名后三名的给予黄牌警告,分管领导在高新区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上做检查;连续3次排名后三名的,办事处向高新区管委会递交书面检查,由组织部门对其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年终累计5次排名后三名的办事处,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市交通治理先进个人评选,并向高新区管委会写出书面检查,由党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党政一把手进行问责;对不属于高新区管理单位,连续3次或全年累计4次排名末位的,通报至其上级主管部门,并提请市直有关部门对其建设项目实施限批和对其文明单位评选不予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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