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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以北西流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6-10 10:08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以北西流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委托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用地位置:瑞达路、化工路、湖西路、弯月路、逸航路、逸晨路、逸阳路和重庆路八条城市道路所围合的区域

用地面积: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91.14公顷(合2867.10亩),其中,村庄改造范围用地面积约179.65公顷(合2694.75亩)

用地规划分类: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共设施:规划范围内配置的公共设施主要有高中1所,初中2所,小学4所,幼儿园7所,医院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居住区综合体育中心2处,居住区级养老院1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7处,党组织工作用房3处,居住区商业中心2处,菜市场4处,邮政所2处,热交换站18处,开闭所10处,公共厕所16处,母婴室2处,派出所1处,公共交通场站1处,每个独立居住、商业、商务、中小学及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均宜设置变电室、垃圾收集点、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每个独立居住、商业、商务地块均宜配建物业管理,每个独立居住地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便民店、生活垃圾转运接驳点、通信综合接入机房、二次供水加压泵站。

地下空间:地下空间使用功能主要为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和公共停车,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不大于5层,开发深度应小于地下30米;二类居住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不大于3层,开发深度应小于地下20米;中学用地、体育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不大于2层,开发深度应小于地下15米;小学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不大于1层,开发深度应小于地下10米。

公示内容:1.区位图  2.现状图  3.用地规划与地块编号图  4.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5.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图  6.控制指标表

公示期:2019年06月10日至2019年07月19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371-67980586(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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