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月30日,郑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内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同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下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说明。
培训会上,执法人员围绕《安全生产法》核心条款进行系统解读,重点阐释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权利义务、法律责任追究等关键内容,结合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对企业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了执法检查工作程序、重点检查事项及相关标准规范,帮助企业精准把握监管要求,主动对标自查自纠,实现从 “被动接受检查” 向 “主动合规管理” 转变。
会议专题通报了近期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深入剖析事故发生原因与教训警示。参会企业表示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
下一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理念,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通过精准普法、上门指导、柔性执法等多种方式,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高水平安全护航辖区生态环境领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