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规定,本市供暖期停热时间为3月15日零时。据郑州市气象局提供的短期预报信息,16、17日将迎来倒春寒天气,经报市政府同意,市主城区供暖期延长至2023年3月18日零时,对市民不再收取延长供热的费用。航空港区、上街区、各市县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