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新增参保职工缴费流程如下:
1、在医保、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新增员工参保登记。
2、向税务部门(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申报新增参保职工当前社保年度的缴费工资(菜单:用人单位使用“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情况使用“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分险种)”),缴费工资保存完成后,系统根据规则确定当年的缴费基数。
3、单位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同一“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编码+征收项目+费款所属期”必须一起申报,且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必须一起申报。必须一起申报的数据,如果存在跨页的话,选择其中任何一条则自动跨页全部勾选。
4、社保费缴纳。用人单位完成社保费确认申报后,可选择已经申报成功未扣款的记录,点击发起扣款流程。点击社保费缴纳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查询,得到要缴纳的已申报记录。勾选要进行实时扣款复选框,点击【实时扣款】或【扫码扣款】按钮,进行扣款。
注意:①税务部门生成2024年4月份以后的预处理。社保、医保核定2024年4月份以前的计划。
②税务出具预处理计划时间以人社、医保传递的开始缴费时间为准。养老保险当月参保,当月申报缴费基数,当月生成预处理信息,可以缴费。医疗保险当月参保,次月申报缴费基数,次月才能生成预处理信息,进行缴费。
★高频问题 >>
问题1:企业4月份新参保职工一名,缴费工资为空,在电子税务局端【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无法查询到该新增人员信息,请问如何添加新增人员缴费工资?
答: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只能调整所有险种工资都为空的人员,如果部分险种已经传递有缴费工资需要在前台调整(缴费工资为0的不属于缴费工资为空),查询路径-【职工缴费登记信息接收情况查询】。
问题2:企业5月份新参保职工一名,据经办人反馈已在电子税务局端【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进行缴费工资申报,但是在单位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菜单只有该名新增职工的社保或者医保一项险种信息。
答:首先确认该名新参职工的应参信息有效。如果未查询出有效参保信息请至经办机构进行核实。其次进入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对新增参保职工进行缴费工资申报时,请点开员工后的“查看”按钮确保实际参保险种齐全再进行保存申报,如果只进行该名职工单个经办机构的缴费工资申报调整则无法再次进行未做缴费工资申报的经办机构工资申报调整,需要至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人员携职工工资表加盖公章)或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提交职工工资表进行未做缴费工资申报的经办机构对应的工资申报调整(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户建议至税务窗口调整)。
问题3: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是否必须申报一次缴费工资。
答: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必须申报一次工资,否则工资为空,生成不了预处理计划。(流程参照问题4)
问题4:灵活就业缴费基数怎么选?
答: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河南税务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申报缴费基数,灵活就业养老可在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60%-300%之间自行填写,灵活就业医疗根据各地政策已配置档级,自行选择。
一、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业务办理”模块注册完成登录验证后,点击“我要办税”,进入“社保费申报”模块。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菜单后选择“征收项目”(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点击“查询”,在列表中勾选缴费基数信息,输入“缴费基数金额”(养老保险)或选择“缴费档次”(医疗保险)后,点击保存。
二、河南税务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登录后进入【灵活就业基数申报】菜单,输入信息点击“查询”,勾选“基数”。
问题5:请问在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客户端中,对社保申报缴费时间是否有要求,是否要求在15号或者25号之前完成申报。
答:月底前完成申报缴款。
问题6:首次登录电子税务局,没有注册过账号,怎么办?
答:(1)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河南税务APP”,完成后打开。
(2)点击“我的”-“未登录”,进入登录界面。
(3)选择“个人业务”,然后点击左下角“用户注册”。
(4)勾选“我已阅读同意”点击“下一步”,填写个人信息,根据指示进行人脸识别,直到看到“注册成功”提示。
(5)通过“企业业务”入口,输入企业及个人注册信息,点击“登录”。
(6)点击扫一扫,电脑端电子税务局二维码,即可同步登录。
问题7: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找不到社保操作菜单
答:电子税务局改造后划分了权限管理边界,社保业务操作权限需要重新赋权。
一、老电局需要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添加社保经办人并赋权,赋完权限后,通过社保经办人的身份登录就可以看到相关社保费相关操作菜单。老电局社保费业务赋权流程:
1、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身份类型选择“社保经办人”,并分配权限。
2、社保经办人进行授权确认。社保经办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个人业务】登录,在【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授权】功能菜单中进行授权确认。
3、以社保经办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
二、新电子税务局需要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给办税员赋权限,赋完权限后,就可以看到相关社保费相关操作菜单。
新电局社保费业务赋权流程:
1、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电局-【首页】—【地方特色】—【特色办税】—【用户菜单权限管理】,可以新增“办税人员”并进行社保费菜单赋权操作。
2、办税人员进行授权确认。办税人员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个人业务】登录,在【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授权】功能菜单中进行授权确认。
3、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地方特色】--【社保费申报】。
问题8:手机换号了,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PC端,左下角“找回手机号”,设置新的手机号码。
问题9:新电子税务局上线后,老电子税务局设置的社保经办人权限,需要法人再次进行社保费赋权操作吗?
答:需要。
问题10:新电局只有法人能配置办理社保费业务的权限,机关事业单位法人更换,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新电局法人和财务负责人都可以给办税员添加办理社保费业务的权限。具体操作步骤: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特色办税—用户菜单权限管理模块,添加办税人员的社保费业务权限配置。
问题11:添加社保经办人有没有人数限制?
答:没有限制。
问题12:代理会计,按照规定流程,代理会计进入后仍然看不到社保费申报模块。
答:检查代理协议是否授权社保费功能集,如果没有,需要解绑,重新授权,把社保费加上。
问题13:以社保经办人的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除了能看到社保菜单还可以进行开票业务的操作。
答:此功能不区分登录人员身份,只对企业进行判断。
问题14:社保经办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可以打印完税凭证吗?
答:为社保经办人分配【社保费费款缴纳】权限后,可以打印。
问题15:电子税务局和客户端是否可以调整缴费工资为空的人员。
答:缴费工资为空的新参保人员,在电子税务局和客户端随时都可以进行缴费工资调整,但只能调整一次。
问题16:预处理核销问题,税务能给缴费人4月份之前的预处理计划核销掉吗?
答:4月份之前的计划都由经办传递过来,税务无权处理,4月份之前的计划都由经办进行操作。
问题17:单位社保申报缴费明细查询路径,首页-我要查询-缴款信息查询-社保费记录查询:可以通过这个途径查询单位及个人的具体明细吗?
答:【社保费缴费记录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单位缴费金额,不显示职工明细,【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信息查询】模块可以查询职工个人明细。
问题18:社保交完后,之前社保打的权益单,可以在哪里打印?
答:税务没有权益单,只有缴费证明。
灵活就业-微信/支付宝有【开具社保费缴费证明】,电子税务局PC【证明开具】-【社保费缴费明细证明】,河南税务APP、电子税务局移动端也有相应的证明开具模块。
企业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完税证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
问题19:职工个人社保费缴费记录查询可以查询到4月份之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正常申报的社保费缴费记录吗?
答:查不到
问题20:支付宝、微信、河南税务APP等线上缴纳社保费,是否有方式查询不同渠道缴费的、汇总的缴费记录?
答:河南税务APP、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河南税务支付宝小程序,三个渠道上均有【缴费记录查询功能】,这个功能会同时查询出通过这三个渠道社保缴纳的记录。
问题21:单位社保里操作:缴费失败,支取金额超过可用金额,请前往大厅处理。银行卡有充足的余额,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有可能是银行支取限额或者卡类别的原因,建议换张银行卡试试,或者与银行沟通。
问题22:大病、补缴等缴费只有汇总,没有明细,能否查询到明细?
答:河南省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的社保特殊缴费(包括补缴及大病)只传递单位汇总金额、不传递职工明细信息。
问题23:用人单位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如何关联缴费?
答:用人单位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后,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单位持此表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登记业务。
问题24: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参保登记后,如何申报缴费基数?
答:用人单位当月在医保经办机构或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职工参保登记业务后,需在次月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可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问题25: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后,如何申报缴费基数?
答:灵活就业人员当月在医保经办机构或河南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后,需在次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可通过河南税务APP、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申报。
问题26:企业开户后,税务关联需要哪些材料
答:建议用人单位在经办机构开户后登录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联系客服进行关联或者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社会保险单位基本情况表”至税务窗口进行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