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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郑开防指  时间:2024-07-16 15:55  
结合郑州市防指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根据《郑州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6日14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副热带高压边缘暖湿气流和低层切变线共同影响,16日夜里至17日我市有大到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累计雨量40~60毫米,局部70~9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结合郑州市防指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根据《郑州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6日14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郑州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规定,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区防办下发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督促区防指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区防办。根据实际情况,调派专家指导组驻地督导、指导、检查各办事处备汛措施落实及汛期暴雨洪水防范应对等工作。区防办专职副主任或当日带班领导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

2.安排部署。区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部、公共事业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并进行动员部署。

3.预置救援力量和装备。城市管理部、公共事业部、建设管理部、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在重点区域预置救援队伍和装备。

4.加强应急保障。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部、建设管理部、城北供电公司、经济发展部、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十一支队、公安分局、公共事业部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5.汛情灾情报告。区防办根据郑州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每日6时、17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公共事业部每日17时报告水情信息;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每日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区防办报告工作动态;洪涝灾害影响地区防办每日16时向区防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区防办每日17时向郑州市防办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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