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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来源:郑开防指  时间:2024-07-22 22:44  
郑州市气象台2024年7月22日21时20分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郑州市主城区大部已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水,局部100毫米以上,预计未来3小时郑州市主城区、航空港区、上街区所辖乡镇及街道强降水仍将持续,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结合郑州市防指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根据《郑州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2日21时20分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气象台2024年7月22日21时20分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郑州市主城区大部已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水,局部100毫米以上,预计未来3小时郑州市主城区、航空港区、上街区所辖乡镇及街道强降水仍将持续,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结合郑州市防指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根据《郑州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22120分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根据《郑州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规定,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防指副指挥长、区防办常务副主任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公共事业部、城市管理部、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建设管理部、经济发展部等部门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2)区防指副指挥长、区防办常务副主任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

3)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可能出险的区域,加强巡查值守;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区防办。

4)公安分局、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十一支队配合城市管理部及时疏导积滞水点交通,必要时采取断路、绕行等管制措施。

5)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十一支队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

6)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建设管理部、城市管理部、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十一支队、公共事业部等单位视情派员进驻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联合值守。

7)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影响办事处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工作。

8)发生洪涝灾害的办事处及时发布指令,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安置好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迅速开展救援抢险排涝工作。

9)加强汛情灾情报告。区防办根据郑州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每日6时、11时、17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公共事业部每日6时、17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每日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区防办报告工作动态;洪涝灾害影响地区防办每日16时向区防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区防办每日17时向郑州市防办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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