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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来高新区消费,有这些补贴!
来源:高新区投资促进部  时间:2025-02-13 18:59  

一、汽车领域

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消费者可参照《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商运〔2024〕34号)明确的条件要求,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2025年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系统已于2月12日上午10时开启申请通道,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提报申请资料。

二、家电及数码产品领域

(一)家电产品


自1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不含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含直饮机、管线机)、微波炉(含微蒸烤一体机)、洗碗机、电饭煲(锅)等12类家电产品,对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对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数码产品


自1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数码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参与方式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家电数码补贴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领取相应补贴券,到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每件单独支付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补贴券当日有效,如未核销使用可再次领取。

消费者需向商家提供送货安装(商品使用)地址、商品SN码、IMEI码、实物图片等必要信息,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商品需现场开机或激活。

三、电动自行车领域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电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消费者可登录“郑好办”APP了解具体补贴政策和领取方式。

本活动有关事宜,若国家有最新要求和河南省有关方案细则出台,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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