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中,各单位将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进行了汇报。区文明办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对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考核标准,对单位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等项目进行了逐一打分。 最后,创建办负责人针对各级文明单位汇报情况进行要求:一是要健全组织,创建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二是要把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到平时,要常态化,不搞突击,不造假。三是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真正起到文明单位模范带头作用。 下一步,区文明办将对年度复查工作进行汇总上报,并将此次复查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反馈给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