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2月9日重点项目推进周例会会议纪要(郑开会纪〔2026〕7号)及《关于开展贾鲁河“公园+”运营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郑州高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商主体,现通过公开招商的形式引进投资人,公告期自2026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公告期为7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贾鲁河“公园+”西岸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石佛街道,项目范围东至贾鲁河、西至逸航路、南至雕塑公园北侧、北至科学大道。
招商主体:郑州高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的实施方案为准)。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石佛街道,项目范围东至贾鲁河、西至逸航路、南至雕塑公园北侧、北至科学大道,总面积约1678亩(包括湖心岛面积)。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的实施方案为准)。
三、合作原则
项目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公园+”模式,整合生态、文化、体育、商业等多元功能,打造集生态涵养、休闲游憩、文化展示、运动健身、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城市公园文旅综合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和市民幸福感。
四、招商内容
招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提升改造、文体设施运营、商业服务配套改造、智慧公园系统、文化活动运营、停车及配套设施、水上运营项目、运营区域管理。
注:具体实施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
五、合作方式
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取有综合实力的企业,由企业独立进行项目的运营管理,项目运营期20年。
六、投资人引入条件
1.竞商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竞商企业或其控股股东须具备不少于1个以牵头人身份参与类似项目的运营经验,并提供上述项目成交确认书或合作协议关键页等证明文件。
3.竞商企业或其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竞商企业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ixing)”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
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递交时间: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六条“投资人引入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申请文件需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3.递交地点: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楼22层A2209室。
4.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0:00-12:00(北京时间)。
八、招商文件获取
1.招商文件获取原则: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企业可获取招商文件。
2.招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3日14:30-17:30(北京时间)。
3.招商文件获取地点: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楼22层A2209室。
九、确定中选投资人
1.本项目招商评选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30(北京时间),竞商企业应按招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密封的招商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2.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企业只有一家的,招商主体组织招商评审专家对其提交的招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分,评分不得低于90分,确定该企业为本项目中选投资人。
3.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企业为两家及以上的,招商主体按招商文件要求,组织招商评审专家,通过综合评选的方式确定综合评分最高的竞商企业为本项目中选投资人。
4.评选结果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后在郑州市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本项目最终中选投资人并发布中选通知书。
十、联系方式
招商主体:郑州高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838581033
发布媒体:郑州市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十一、附件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郑州高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