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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高新区汾河路南侧、太白路东侧地块临时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6-15 15:00  

1、招租条件

郑州市高新区汾河路南侧、太白路东侧地块临时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招租人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佛办事处,招租代理机构为河南山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承租人。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高新区汾河路南侧、太白路东侧地块临时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

2.2项目编号:HNSS2026004

2.3项目位置:郑州市高新区汾河路南侧、太白路东侧。

2.4招租范围:停车场招租,场地总面积约3399.09平方米(合5.099亩)。

2.5项目租赁期限:2年。

2.6租赁价格:参照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暂行办法,由甲方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租金的价格。最低租赁价格为205203元。

2.7租赁模式:按现状租赁,承租申请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现状不满足经营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委派到本项目的管理负责人必须具备3年以上(含3年)商业管理经验。

3.3其它要求:

3.3.1响应人委派到本项目的管理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或承诺书,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3响应人须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3.4租赁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周围单位、企业、居民正常生活、生产、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5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人自行缴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租,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领取谈判文件须知

4.1 领取时间: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谈判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领取方式:远程获取

远程获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所需购买谈判文件的资料(合并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河南山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nssjszx@163.com),邮件主题和邮件内容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谈判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响应人邮箱,请各响应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4 响应人领取谈判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5 响应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下午14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第一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商都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租 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佛办事处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1号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982759

代理机构:河南山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苏荷中心西南楼1706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89166  19937659368

邮    箱:hnssjs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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