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6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须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见附件,以下简称《要素条件》)中“卓越级智能工厂”要求,并符合《通知》中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二)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须满足《要素条件》中“领航级智能工厂”要求,并符合《通知》中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三)申报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原则上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的通知》(豫工信办装[2026]7号)要求,已纳入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库。
(四)已通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的企业,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时,不占用我省2026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推荐名额。
二、申报要求
(一)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请有意向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按照《要素条件》、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编制申报书,在2026年8月15日(星期六)前完成线上申请,并于2026年8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PDF版申报材料一份+汇总表一份,U盘拷贝)报送至区工信办(创业中心1号楼C422房间),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 0371-61317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