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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6-10-14 16:04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70号)要求,现组织申报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是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全链条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计量检测、标准验证与检测、质量可靠性试验检测、认证认可、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等技术基础支撑服务,且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紧贴行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专业化机构。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明确申报的服务行业领域及服务范围,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产业技术基础服务(60%以上业务与产业技术基础服务相关);

(三)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

(四)行业内公信度高、服务面广、示范带动作用强,具有不少于1年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经历和至少3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服务案例,与产业联盟、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行业机构合作紧密;

(五)拥有高水平专业人才队伍,具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或技术带头人,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硕士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50%,60%以上的人员具有从业资质和科研成果;

(六)具备提供产业技术基础服务所必需的固定场所和基础设施,技术服务仪器设备(含软件)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年相关服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    

(七)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近3年来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包括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产业信息发展、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或其他具有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基础相关项目。

二、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请于2026年10月19日前将汇总表(WORD版)电子版光盘1份和申报书(含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至高新区创业中心1号楼C422房间。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31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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