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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区2017年市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2-14 17:07  

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相关部门工作安排,2017年市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1、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或大中型企业职工培训机构。
    2、项目原则
    重点支持服装加工、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新材料、航空经济等产业,每个基地安排建设资金不高于100万元。
    3、申报条件
    (1)基地管理规范、师资力量充足、具备较好的办学条件。
    (2)开设专业不低于3个,每个专业能同时开展30人以上实训,实习工位达到15:1以上,3年内培养高技能人才500人以上。
    (3)校企合作制度及机制健全。
   4、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
    (2)项目可行性报告。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设备购置清单、论证专家名单及相关有效证明等资料。
    (3)项目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质、培训人数、在校生人数等佐证材料,其中在校生人数以招生备案系统的备案汇总数为准。
    (4)项目申报表参照附件1。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或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每个工作室安排建设资金不高于20万元。
    2、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市优秀技师、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等荣誉;在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培养高级工以上人员成效明显。
    (2)技能大师所在单位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等制度,按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已培养高技能人才20人次以上。
    (3)技能大师所在单位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工作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用于实操教学(培训)的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不低于50万元。
    3、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
    (2)项目可行性报告。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设备购置清单、论证专家名单及相关有效证明等资料。
    (3)项目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质,培训人数,职业(技工)院校需提供在校生人数(以招生备案系统的备案汇总数为准)等佐证材料。
    (4)项目申报表参照附件2。
    (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师工作室
    1.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每个工作室安排建设资金不高于20万元。
    2.申报条件:
    (1)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2)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续人才;
    (3)必须是省辖市文化主管部门公布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或省辖试点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公布的县(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4)德艺双馨,爱国敬业;
    3、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
    (2)项目可行性报告。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设备购置清单、论证专家名单及相关有效证明等资料。
    (3)项目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质、非遗传承证等佐证材料。
    (4)项目申报表参照附件2。
    二、申报程序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或个人组织于2月17日将申报意向及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区劳动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经专家审核论证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鑫 
    联系电话:67992832
    邮    箱:laoguanban@163.com
    办公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3001劳动管理办公室
   
附件:1.2017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申报书
                2.2017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书

附件.doc

郑州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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