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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8-03-09 14:13  

区内各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18〕39号)精神和要求,从即日起,在我区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如超出此申报时间要求,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三、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管委会三楼),经审核后报市人社局专技处。

四、申报要求

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建议按类装订,不建议合订成一册,不得过度包装。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

联 系 人:孙姗姗 67981520

电子邮箱:zzgxqrcb@126.com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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