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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金融类机构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2-29 15:43  

区内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及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建设千亿级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目标,以“四链一城”为实践路径,发挥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重要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开管〔2017〕23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始进行2018年度金融类机构发展专项资助、奖励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开管〔2017〕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十五条等规定的企业、项目及主导产业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细则见附件二。

二、申报对象和项目类别

1、对注册地在高新区,参与科技保险、贷款的中小科技型企业进行贷款和保险补贴。(详见实施意见第三条)

2、对高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并经区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投资类企业投资我区项目实施奖励(含虽不在高新区注册但投资高新区企业的金融机构)(详见实施意见第五条)。

3、对高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并经区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连续五年依据其对区发展贡献进行奖励(详见实施意见第五条)。

4、对新设金融机构租赁区内自用办公用房,入驻科技金融服务广场的企业,进行房租补贴(详见实施意见第五条)。

5、对为高新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业务的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机构,进行相关补贴(详见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七条)。

6、银行对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按银行每年在高新区新增加贷款的企业户数进行奖励(详见实施意见第八条)。

7、对金融机构创新产品进行奖励(详见实施意见第八条)。

8、对新设立、引进各类科技金融行业协会、学会、研究机构、培训机构,进行奖励(详见实施意见第十二条)。

三、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12月29日-1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郑州高新区冬青街26号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5号楼10层1016号财政金融局金融办。

四、申报要求

申请材料电子版需报送至财政金融局金融办,并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登陆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予以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东海  刘笑

电话:61738267  67896185


附件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开管〔2017〕23号)

附件二: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金融类机构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细则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办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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