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加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动态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郑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03年至2017年郑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二、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对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2019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报评价材料(详见附件)。已经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只上报评价材料,不参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企业存在名称变更、注册地址变更、企业重组等情况的,由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信部门上报变更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重组的需提供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资料。
(二)各企业按时提交评价材料、变更材料,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本次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报告和《2003-2017年郑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汇总表》,企业评价材料报至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工信科(企业评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2份)。
市工信局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以重点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实地核查。对于存在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技术开发仪器设备、研发团队和人才培养等创新要素投入低于企业技术中心限定性指标最低标准的,企业被依法终止的、企业未按照要求上报评价材料等情况的,将撤销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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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君慰
联系电话:679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