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教基〔2020〕59号)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2020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有关政策
(一)继续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相对就近
入学时,要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2020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二)继续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七年级的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招办批准。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到区招办报名,经区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四)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民办初中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批地教育局核定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制定并申报招生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 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 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区级审核,报市局审批,可面向市区招生。
(五)有关照顾对象入学。要认真落实好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帮扶,确保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对残疾儿童要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驻郑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予以适当照顾;对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队员的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子女予以适当照顾。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二、做好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登记审定工作。准确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是保证相对就近入学的关键。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主要责任在区招办和各小学。
1.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程序
(1)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20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字。
(2)班主任审查。毕业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审查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同时深入毕业生家庭调查。
(3)学校核查。由毕业小学组织核查小组,按社区居委会,深入毕业生家庭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要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4)区招办复查。区招办组织的复查小组对小学核查的结果进行复查。区招办重点做好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初中学校周边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内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的复查工作。
2.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登记审定工作的监督
为了保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和毕业班要成立家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登记工作的监督。区招办对各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审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在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审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者,要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站在育人层面设计和实施好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工作
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都是学校的一项教育活动。小学毕业是小学生小学阶段生活的最后一堂课,初中入学是学生开启初中阶段新生活的第一堂课,各学校要站在育人的层面上设计和实施好这项教育活动。
1.树立课程意识。立德树人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是一门课程,学校要精心设计和实施好“毕业课程”和“入学课程”,落实课程育人。
2.树立服务意识。学校和教师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的,学校要站在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层面上思考与实践,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毕业服务”和“入学服务”,落实服务育人。
3.树立分享意识。每一个孩子都应该是享受着满满的幸福感、怀着深深的留恋告别自己的小学生活,又都是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和无限的期待开启了自己的初中生活,教师要学会分享孩子的喜悦,分享孩子的幸福,落实分享育人。让孩子喜欢上学,喜欢老师,喜欢学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6月30日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招生咨询:18937116604
报名地点:郑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向南第一个十字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四、报名办法
(一)区属小学毕业生和非区属小学毕业生。高新区区属小学毕业生报名工作在毕业学校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毕业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报名点集体报名。郑州市市内其它八区小学毕业生按跨区进行报名。将报名材料上交到毕业学校所在区,由毕业学校所在区招办统一转交到高新区招办。郑州市市区以外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高新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不同情况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高新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非郑州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就学。如有特殊情况要在高新区就读,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郑州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报名登记。
五、招生范围
郑州中学 | 金色嘉园、快乐E家、阳光馥园、帝苑别墅、五洲华夏村、郑州中学家属院、宏莲花园、青年文雅公寓、玉兰雅庭、箐翠园、启明村、怡景花园、瑞达制药家属院、美景菩提、正弘高新数码 港、瓦屋李新居、金科城1号院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
郑州市第五十八中 | 万科城(紫兰苑、锦枫苑、采薇苑、祥瑞苑、祥晖苑、祥祯苑、嘉兰苑)、基正盛世港湾、新芒果春天、和家园、祥营小区、赵村、张五砦村、任砦村、枣陈村、亿科新城、西连河村、贾 庄村、庄王村、榆林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拆迁村居民子女。 |
郑州市第三十七中 | 通和明镜台、通和盛世、红河瀛园、全威花园、西湖春天、盛世港湾、华强城市广场、永茂绿源、五龙新城(香馨园、香堤园、香逸园、香榭园)、西湖颐城、南流村、陈庄村、老俩河村、 孙庄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拆迁村居民子女。 |
高新区八一中学 | 地矿家属院、学府嘉园、学府欣园、中鸿花园、岳岗村、关庄村、葛寨村、欢河家园、石佛村、钱隆城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 拆迁村居民子女。 |
高新区第一中学 | 化工厂家属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石佛镇政府家属院、西湖美景、升龙又一城(B区、D区、F区)、洼刘新城(A区、B区)、睿智花园、睿智楠园、睿智禧园、地质家园、西溪花园、龙 汇国际、秦庄嘉园、中益七禧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拆迁村居民子女。 |
高新区实验中学 | 祝福红城(1号院、2号院、3号院、5号院)、兰寨新城、百炉屯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拆迁村居民子女。 |
郑州大学附属学校 | 翰林国际城(孔园、桃李园、孟园)、学府花园、锦华苑、翠竹苑、西现代城、万丰慧城、金盾花园、锦绣苑、丁楼庄园、外国语家属院、国税培训中心家属院、盛和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 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拆迁村居民子女。 |
朗悦慧外国语中学 | 公园道1号(朗悦天域北苑、朗悦天域南苑、朗悦誉园、朗悦玺园、泓苑)、大里村社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
高新区行知中学 | 锦和苑、观悦、糖果时光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拆迁村居民子女。 |
郑州市创新实验学校 | 谦祥万和城(A区、B区、C区、D区)、莲花苑、师新庄小区、郭村安置区、裕华满园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拆迁村居民子女。 |
高新区复新实验中学 | 荣邦城、恒大翡翠华庭、恒大城芙蓉园、东史马安置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拆迁村居民子女。 |
郑州市第五十八中学西校区 | 万科城(秋棠苑、雅梅苑)、水云苑、轻工业学院家属院、牛砦安置区、湖畔小城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高新区拆迁村居民子女。 |
备 注 | 若未列入划片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入学需到区招办咨询。 |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格落实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招生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二)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切实保证和谐稳定。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招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