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以及省科技厅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更名,即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2.重大变化,即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无论名称变更与否)。
高企名称变更和重大变化审核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审核的方式。按照省科技厅安排,全年拟定于5月、8月、11月、12月组织四次审核。
郑州高新区关于汇总上报“高企名称变更和重大变化”的截止时间为:5月14日(周五)、8月13日(周五)、11月12日(周五)、12月10日(周五)。
1.企业申请。高企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向高新区科技部门报告,并提交1套纸质版变更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2份全部申报材料扫描后刻录的光盘。同时,企业在“科技部政务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高企认定网”,仅发生更名的高企在“高企更名”栏目在线填报申请书,发生重大变化的高企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核心信息修改(更名)”栏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完成网上更名操作。
2.汇总上报。当地科技部门对企业变更类型进行判断,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出具报告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1附6),并将变更报告等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
3.组织审核。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高企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变更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变更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企资格,并在“高企认定网”上公告。
(一)高新区联系方式
王文静 0371—61662605
(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电话:0371-65951169、65907977
(三)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网络系统相关问题咨询解答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371—65721369
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