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全面落实,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根据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的通知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20〕20号);
(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郑办〔2020〕2号);
(三)《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0〕10号)。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郑州市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上云服务商除外)。
(二)申报项目符合政策支持范围和支持重点。
(三)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四)纳入郑州市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范围,2020年度评价结果为A类、B类的企业,C类企业限报智能化、绿色化等改造提升类政策;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亩均论英雄”评价等级企业可在系统查询并填写,区里核实。咨询电话67981214)
(五)企业近3年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没有发生弄虚作假行为,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企业须纳入省财政经济效益月报系统且按要求报送数据(区财政局咨询电话:67993019,黄老师)。
(七)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三、支持方向类别
(一)培育新兴产业
1.战略性新兴企业培育奖励;咨询电话:67981214,杜老师
2.重点新兴领域企业培育奖励;
(二)做大做强企业
3.领军型企业(集团)培育奖励;
4.创新产品销售奖励;
5.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补贴;
6.工业企业出口运费补贴;
(三)支持项目建设
7.新建工业项目补贴;
8.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9.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补贴;
10.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项目补助;
11.制造业重大项目贷款贴息;
(四)创新试点示范
12.各类试点示范企业奖励;
13.两化融合贯标奖励;
14.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奖励;
15.绿色工厂奖励;
16.国家工业强基项目奖励;
17.工业设计中心奖励;
18.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励;
19.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奖励;
20.绿色发展产品奖励;
21.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奖励;
(五)提升质量建设
22.质量标杆企业奖励;
23.食品药品检测检验设备补贴;
24.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
25.食品质量安全奖励;
26.软件企业认证奖励;
27.生物及医药新品研发奖励;
28.企业专利产品销售奖励;
(六)加快数字化转型
29.企业上云补贴。
(七)其他
《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第4条“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倍增发展”、第10条“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奖励”、第19条“支持工业大脑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第20条“支持企业上云接链”中“支持企业接链”条款,本次不进行申报。第10条、第12条中有关军民融合类奖补政策申报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企业按照申报细则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胶印,一式三份(创新发展局送2份,财政金融局送1份),装订成册,加上目录,彩纸隔页,书脊位置写明企业名称加申报项目名称,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与原件一致章,同时用U盘报送盖章扫描电子版和word版,包括汇总表。
集中受理: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和财政统计局于2021年8月9日至13日集中接受申报材料,8月13日下午6点后不再接收。
申报地址:高新区国槐街6号 管委会南二楼创新发展局西隔壁工信办。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各类资金项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同一企业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项奖补,按就高原则执行;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市级配套资金、明确规定按照上级奖补标准给予一定比例奖补的项目除外)。
(三)所有申报项目都需要企业申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以项目评审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