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受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拟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 | 土地现状 |
郑华程测字(2021)第245号 | 锦和南街南、锦和中路东 | 地上:7243.15;无地下空间 | 医疗卫生用地(A5) |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建筑高度<40米 绿地率>35% | 50年 | 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宗地内:场地平整 |
备注: 1.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 2. 宗地内需建设一家中西医康复医院及生命科学研究院,项目建成2年后引入由院士牵头成立的“中西医研究院士工作站”; 3.用地单位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及《产业发展承诺书》。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9月29日内,需先向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详细了解项目实施要求及《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内容,在取得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审核符合要求的书面意见后,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至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9月29日18时00分,此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 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地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8号
联 系 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981695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国土规划住建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