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政务服务网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9-03 09:17  

各有关单位:

持续营造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按照《郑州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郑农工创办〔2021〕3号)要求向郑州市推荐一批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区创业的民营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复转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重点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吸纳劳动力就业多、具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意义优先

二、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参加评选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须满足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农村居民户口或户口簿地址为农村(村、队、组),创办的实体或企业一定规模、影响较好,注册地、经营地均在高新区,注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并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

3. 创办的企业或实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无使用童工,侵害员工人身自由和就业歧视现象,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近几年无重大工伤事故。

4. 坚持自主创业,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个人创业事迹突出,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时代精神。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知名度,社会公信力较高;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对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显著导向作用和借鉴意义,帮助更多人群创业,带动就业显著。

6. 2016年以来已经被评为省级、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截止时间

2021年9月30日

四、评选提交材料

1.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5.员工花名册

6.简要事迹(500字以内)

五、申报流程

1.报送材料。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给属地办事处、各园区运营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gxqcyjyzx@163.com。

2.现场核查。由各办事处、各园区运营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报送材料现场核查创业者经营状况。

3.评选推荐。根据各办事处、各园区运营中心推荐及现场核查情况,由郑州高新区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审按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推荐返乡创业之星。

、表彰奖励

颁发“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荣誉奖章,每人奖励1万元。

七、其

联系单位:郑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址:国槐街金梭路交叉口火炬大厦A座3001

人:郑统

   话:0371-67992832

电子信箱:gxqcyjyzx@163.com

 

附件: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申报表

 

2021年9月3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