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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9-09 15:04  

园区运营中心,各有关单位,区内各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继续落实我市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1〕329号)和《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实施“以工代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郑技领办〔2021〕18号)精神,为减轻汛情、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稳岗扩岗、复工复产,结合我区实际,就贯彻落实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工代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以工代训。2021年1月1日以来新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1)就业困难人员。已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已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登记的零就业家庭。

3)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4)登记失业人员。已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失业登记。

2.困难企业以工代训。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提供由发改、工信等部门认定证明材料。

二、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除负责人、管理岗位等以外)开展以工代训的,每人每月200元。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受理时限

自通知发布后开始受理申请。以工代训从2021年8月开始实施,具体享受补贴时长根据郑州市人社局、郑州市财政局统筹决定,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1.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以工代训。

1)郑州市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领表(纸质4份,电子excel版1份,不得修改格式,机打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以工代训花名册(纸质、电子excel版各1份与银行流水名册顺序相一致);

4)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吸纳人员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6)公司银行账户发放的申报当月银行工资流水清单(1份),加盖银行业务章;

7)企业与银行工资委托代发协议(1份);

8)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上年度审计报告及上年度12月份银行工资流水;

9)郑州市申领以工代训补贴诚信承诺书1份);

10)实名制信息导入模版(仅电子版,不得改动格式);

11)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人数统计表(仅电子版)

以上纸质材料每页盖公司行政公章。电子版不得改动格式

2.困难企业以工代训。

1)由发改、工信等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2)郑州市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领表(纸质4份,电子Word版1份,不得修改格式,机打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以工代训花名册(纸质、电子Word版各1份与银行流水名册顺序相一致);(1份);

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6)公司银行账户发放的申报当月银行工资流水清单(1份),加盖银行业务章;

7)企业与银行工资委托代发协议(1份);

8)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上年度审计报告及上年度12月份银行工资流水;

9)郑州市申领以工代训补贴诚信承诺书1份);

10)实名制信息导入模版(仅电子版,不得改动格式);

11)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人数统计表(仅电子版);

以上纸质材料每页盖公司行政公章。电子版不得改动格式。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初审合格后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送至郑州市人社局。

3.拨付。由郑州市人社局复核汇总后提交至郑州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其他

联系地址: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国槐街火炬大厦A座3001)

联系人:周正芳  0371-67992832

 箱:gxqcyjyzx@163.com

附件:1.郑州市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领表

2.郑州市“以工代训”学员花名册

3.实名制信息导入模版

4.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人数统计表

5.郑州市申领以工代训补贴诚信承诺书

6.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7.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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