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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郑州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9-27 16:15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办法》(郑人社办〔2018196号),按照市人社局通知要求,现开展第二批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申请建立实践基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如近三年连续盈利),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

(二)建立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市厅级以上荣誉),拥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较好的科研条件;

(三)能与博士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等项目合作;

(四)能为博士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载体或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请设立实践基地。

二、申报程序

本次新设基地工作采取单位自主申报,区人力资源局择优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并实地考察的方式开展。

(一)单位申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推荐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按要求填写《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和《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汇总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立项批复、成果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后,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专家评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报材料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建立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

(三)审核考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科研队伍、项目研发、生产经营、发展前景等情况。

(四)公示。拟设立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发布通知。公示无异议,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发布设站通知。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下载“《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和“《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汇总表》”。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相关佐证材料附在申报表后面。申报单位按表中要求填写后,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份、20页以内),报区人力资源局同时报送《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汇总表》及推荐报告(一式两份、盖章,推荐报告中包含单位情况简介),于202110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人力资源局。电子材料同时报送至人力资源局邮箱(zzgxqrlzyj@163.com),确定推荐单位后,由推荐单位登录郑州市博士后管理系统(网址:https://zhrcdr.hazz.hrss.gov.cn/进行登录注册,填报相关材料(须与纸质版一致),并于20211020日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贺若毅

联系电话:0371-67981520

地址:国槐街6号管委会南三楼人力资源局

 

附件:1.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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