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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1-05 10:1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精神,按照《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集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来郑工作,满足《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第四至七条的基本条件,在郑创办企业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拥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国际知名企业任职经历的研发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有效期三年(含)以上的聘用合同(引进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每年缴纳  6 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研发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4.对优秀中青年理工类人才适度优先和倾斜。具体条件放宽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创业人才

在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在我市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拥有的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有较大市场开发潜力。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近两年在郑纳税6个月(含)以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其核心技术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三、申报材料

(一)创新人才

填写《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书(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附件1),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

2.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企业完税证明。

3.个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5.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在海外的职务职称)复印件

6.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7.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创业人才

填写《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书(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附件 2),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企业近两年完税证明等。

3.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包括 股权证明材料、公司章程、  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在海外的职务职称)复印件

5.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申报程序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并查验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及相关纸质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具体要求为申报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三套(申报单位盖压缝章),另附单独《申报书》2份;《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人选推荐报告各1份,同时上报各项材料电子版(包括《申报书》《汇总表》及佐证材料

 

材料报送地点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南三楼人力资源局

联系人:贺若毅

联系电话67981520

 

附件1.《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书(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

2.《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书(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

3.《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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