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及时掌握全市科技创新主体研发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推进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现组织企业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研发投入数据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纳入研发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重点行业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批零贸易业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1)
通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登录“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科技业务”——“调查统计”——“7.7创新主体研究开发情况填报表”模块进行填报。
填报截止到2022年5月25日(周三)17: 30。(已按照郑州市科技局工作安排,进行了相应延期)
本次填报的数据为2022年第一季度数据,且须与统计系统,填报数据保持一致。注:研发费用填报数据小于1万元的,视为零填报,不计入填报数。
规上工业企业中,新增有研发的企业须按照模版要求(模版见附件2),将单位第一季度研发经费支出相关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原则上仅认定电子记账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需提供利润表(无此模块的,可在电子税务局系统截屏)、研发支出(研发费用)明细账、科目余额表、核算项目明细账并电脑全屏截屏,且均显示为最末级,电脑截屏要带截图当天的日期(右下角电脑自带)、记账单位名称、会计期间、本期发生额、本年累计等,截图不得裁剪、修改,否则材料视为无效。
(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注意:1.附件1“表1(560家)”中的规上企业无需上传附件材料;
2.附件1“表2(151家)”中的规上企业,如果2022年新增有研发支出,需要按照附件2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如果2022年仍然没有研发支出,不用填报;
3.不在附件1名单中的企业不用填报。
(一)系统注册、审核 67185914 王 瑜
(二)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局情报所,67183377 张松梅
1.市科技局资源处,67177259 周江殿
(1)高新区科技办公室,61662605
(2)高新区梧桐园区运营中心,61283171
(3)高新区枫杨园区运营中心,61316652
(4)高新区石佛园区运营中心,86535830
(5)高新区双桥园区运营中心,67123955
附件: 1.2021年度郑州市规上企业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表
2.研发支出(研发费用)明细账模板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