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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7-05 10:12  

各有关企业: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二季度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2〕76号)(以下简称“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就做好我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 申报企业为“主要能耗为电力的企业”的,由电力部门出具“2021年-2022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市工信局通知附件2),并加盖电力部门公章。属于转供电、租赁、集团子公司等无法由电力部门直接提供的,除省厅文件要求外,用电量数据需使用系统截图或其他原始凭证证明,加盖数据来源企业公章。

申报企业为“主要能耗为燃气的企业”的,由供气企业出具“2021年-2022年分月用气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市工信局通知附件3),并加盖供气企业公章。主要能耗为煤炭的企业,可参照填写。用气量数据需使用供气企业系统截图或其他原始凭证证明,加盖供气企业公章。

申报企业为发电、供水、燃气等企业的,填写“2021年-2022年分月发电(供水、供气)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市工信局通知附件4),并加盖企业公章。发电(供水、供气)量数据需使用企业系统截图或其他原始凭证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企业属于“因能源供给方式发生变化,或因2021年7月1日后技术改造导致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或确实无法采用上述三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的,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说明必须采用本条进行认定的理由和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时填写“2021年-2022年企业分月营业收入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市工信局通知附件5),并加盖企业公章。每月营业收入数据,需提供纳税系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显示营业收入指标),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2. 企业申报材料按“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市工信局通知附件8)准备,其中,材料清单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企业税务系统申报表提供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显示营业收入指标),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二、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不晚于2022年7月13日;请将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PDF电子版及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报送创新发展局工信办(其中1份报送财政金融局);同时,将企业申报汇总表(市工信局通知附件6)及资金情况表(市工信局通知附件7,市县拟支持金额填写申请金额,市县奖励资金上缴省财政时间空着不填),用本通知附件_3的EXCEL表填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U盘报送。填写时,请注意单位为:万元、万千瓦时、万立方米、%,表格内不用再加单位

联系电话:创新发展局工信办杜阳 67981214;高新区电力公司刘静  85597506。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南二楼创新发展局西隔壁工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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