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挥示范试点带动作用,按照《郑州市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典型应用场景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郑工信〔202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决定开展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和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企事业单位在人工智能产业链中的不同定位,分为技术研发型、产品生产型和支撑服务型等类别。
——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型企事业单位是指从事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重点领域研究、跨学科应用技术研究的单位。
——人工智能产品生产型企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智能控制产品、智能理解产品、智能软硬件产品以及智能制造装备产品等研制生产的单位。
——人工智能支撑服务型企事业单位是指从事人工智能系统集成,以及人工智能开放性云平台、功能型平台、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行业训练资源库等建设与服务的单位。
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将择优认定最多20个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和5个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
二、申报条件
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典型应用场景申报条件见《管理办法》。
三、申报程序
请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并于8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u盘拷送)一并报送创新发展局工信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韩君慰 679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