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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活动专项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9-20 11:0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匹配供需、专业高效优势,不断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97号)要求,按照《郑州高新区稳增长促发展纾困帮扶若干措施》(郑开创〔2022〕148号)精神,现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活动专项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机构为高新区用人单位举办,经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备案的线上、线下、入校、直播带岗、云招聘等多种渠道对接招聘活动,成功促进各类人才在高新区就业;

3.机构的工商、税务、统计关系须均在高新区,且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独立核算。机构严重违法失信或被严重行政处罚的,存在无营业收入、无税收缴纳、无人员社保、无固定场所等经营异常信息的,不享受本政策。

二、奖励标准  

按参与用人单位数量和招聘成效,给予每场活动最高2万元奖励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最高支持10万元。具体如下:

1.对举办线下招聘活动,组织3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提300个以上岗位(即招聘需求人数,下同)且成功入职不少于30人的,按照每家企业100元标准给予奖励支持;成功入职超过30人的,再额外(即30人以上部分)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奖励。组织10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提供1000个以上岗位且成功入职不少于50人的,奖励支持标准提高到每家企业150元,成功入职超过50人的,再额外(即50人以上部分)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奖励。对未能达到成功入职基础标准的,给予60%的鼓励支持。

2.对举办线上招聘活动,组织20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提供2000个以上岗位且成功入职不少于80人的,按照每家企业50元标准给予奖励支持;成功入职超过150人的,再额外奖励5000元。对未能达到成功入职基础标准的,给予60%的鼓励支持。

3.对举办“直播带岗”活动,组织用人单位不少于6家、合作高校不少于2家、成功入职不少于30人的,按照10000元每场的标准给予奖励支持;成功入职超过50人的,再额外(即50人以上部分)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奖励。对未能达到成功入职基础标准的,给予30%的鼓励支持。

4.以上所称“成功入职”均指活动结束1个月内入职,且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活动前备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举办活动之前,到人力资源局进行备案,备案需提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活动备案表》(附件1)、招聘活动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待遇等汇总台账),备案通过的招聘会成功举办后方可申报奖励支持。招聘活动举办时,由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

(二)奖励申报。招聘活动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持以下材料向人力资源局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专项奖励申请表(附件2)。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

3.参加招聘活动用人单位花名册、各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线下招聘活动另提供用人单位签到表,线上招聘活动另提供招聘信息发布截图。

4.招聘活动现场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线下招聘会现场照片、线上招聘活动界面截图、媒体宣传报道资料等。

5.招聘活动效果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线下招聘会求职信息登记表、面试通知单、入职意向书等,线上招聘活动后台简历投递数据截图、面试通知单、意向达成信息反馈表等。

6.成功入职的,需另提供就业人员花名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

(三)审核公示。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享受奖励支持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送财政金融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奖励的机构,除收回奖励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各类资金项目的资格,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座3001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耀宽  余梦         

联系电话:0371-67981776  

邮箱:gxqcyjyzx@163.com

 

附件: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活动备案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活动专项奖励申请表

 

人力资源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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