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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和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5-15 15: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同行业认可的科研成果;

4.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已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留学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项目要求:

1.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控股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 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4年;

4. 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来函注明申报人基本信息,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二)《申报表》;

(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承诺书。申报单位确保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由申报人出具相关承诺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

三、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供材料,并将申报函、申请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总页数不超过30页)

各推荐单位申报材料务必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局(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南三楼人力资源局),逾期不再接收。电子版需通过U盘同步报送。

咨询电话:0371-67981520 贺老师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附件2: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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