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园区运营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二季度经济运行筑基增效,根据《郑州高新区2023年第二季度筑基础提质效若干措施》(郑开创〔2023〕76号)有关要求,为加大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有效扩大全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和带动就业效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注册地、经营地和税务、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小微企业(按统计上企业划分标准)。
二、申报条件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近12个月内新招用的员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一年一还,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四、创业担保贷款利率
小微企业申请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额度,在市财政贴息LPR-150BP以上部分基础上,由高新区财政补贴贷款企业承担的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每家企业不超过6.6万元。
五、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1.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
2.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营业执照和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工资支付凭证;
(7)抵押物复印件。
3.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初审后报送市就业管理中心,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4.经审核后转交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经营情况等核定贷款金额,办理手续,发放贷款。
六、贷款企业承担贴息部分的补贴兑现
经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初审推荐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经办银行放款后,贷款申请企业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局提出贴息申请,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申请表、贷款合同、放款凭证等。
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公示无异后,经财政金融局复核,向贷款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七、其他
1.该项政策自发文之日执行至2023年第二季度结束。
2.联系人及电话:刘栋楠 0371-67912260
芦 光 0371-67991382
人力资源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