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政务服务网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6-19 10:03  

区内各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郑州国家创新高地和中原科技城协同创新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联合体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启动首批市级创新联合体组建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面向我市智能终端汽车制造氢燃料电池人工智能元宇宙现代食品服装家居装备制造铝加工制品智能传感器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13重点产业链,开展我市创新联合体培育组建工作,培育建设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紧凑创新合作组织以承担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共建研发平台、联合培养人才等为主要任务,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形成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组建条件

(一)组建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目标任务明确。把握全球科技创新趋势,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郑州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创新集群的部署要求,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创新联合体要提出明确的建设定位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任务。

2.龙头企业牵头。由郑州市重点产业链中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牵头,会同行业企业、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海外离岸创新中心、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组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来源广泛、协同互补。

 3.组织架构健全。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共同签定创新联合体章程(组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工、组织机构、主要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明确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办法等;约定违约责任追究方式。章程(组建协议)应符合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相关法律法规。

4.运行机制健全。创新联合体根据产业领域,建立决策调度、协同攻关、收益分配、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创制、推广应用、技术迭代、资金投入等运行机制。鼓励创新联合体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确有必要的,可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或理事会制度。

5.发展规划清晰。创新联合体应具有明晰的发展运营计划,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品牌建设、推广应用等方面有较为完备的布局,明确关键核心任务、技术攻关计划、资金投入安排、成果验收考核等主要指标。

6.资源保障到位。参与创新联合体组建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积极为创新联合体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仪器设备、办公科研场地等支持。

(二)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在郑州市注册,独立法人,郑州市创新龙头企业等行业领军企业。

2.具备较强行业带动影响力。在本行业中居于国内或省内主导地位,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拥有明确的战略性发展目标,较强的前沿技术识别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能够发现并抓住产业变革中的创新机会,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

3.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与大院大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建有省级(含)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同能力。能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的创新资源。能够牵头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科技服务、产学研合作、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协作水平和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水平。

(三)成员单位基本条件

1.成员单位应与牵头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产业合作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能够相互支撑协作、资源共享、协同攻关。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应拥有专业性高、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团队,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可提供强而有力的技术支撑。

3.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应处于本产业链中或相关供应链中,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能够与其他团队成员有效互补,有效扩大产业集群效应。

4.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能够对创新联合体建设起到助力作用。

5.成员单位不受地域限制,鼓励联合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参与开展协同创新,鼓励外国专家团队、科研单位加入创新联合体。

三、申报要求

)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郑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备案申请表》、《郑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郑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装订成册(一式5份),报送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由科技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填写《郑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推荐表》(附件4一式 统一将申报单位汇报材料及相关推荐表报送至市科技局。

电子材料:将《郑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备案申请表》、《郑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郑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的Word版和PDF扫描版,郑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推荐表》(附件4)的Word版,发送至高新区科技办公室工作邮箱。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高新区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625下午下班前。

地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3楼科技办公室(国槐街6号,管委会3楼,电梯隔壁,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一)高新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662605

工作邮箱:zzgxqkjb@163.com 

(二)郑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176525

工作邮箱:zzkjjgxc@163.com 

 

 

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2023619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