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本次将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00名,我区名额共17名,其中企业劳动模范12名、机关事业单位先进工作者3名、农民劳动模范2名。评选范围为2018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推荐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优先考虑一线职工、农民和科教工作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优中选优,突出时代特色,坚持群众公认,注重社会效果。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实施,高新区成立了2023年郑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评选具体工作。工会牵头组织企业劳动模范的初审,人力资源局牵头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初审,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农民劳动模范的初审,统战办牵头组织新社会阶层人士劳动模范的初审。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候选人进行相关方面的审核把关。
初审材料包括:基层推荐会议纪要、公示材料、公示现场照片(近景远景)、公示无异议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人选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特殊人选相关证明,《2023年郑州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2023年郑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郑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简表》、《征求意见表》。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联系各牵头单位,积极申报!
附件:《初审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
郭五香 0371-67983669 王艳华13663003003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