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 号 )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注册地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上述三类新招用人员具体核准要求为:
1.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
2.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以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记失业信息为准。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记失业时间为准,登记失业期间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信息。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
2.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郑州缴纳社会保险,申请时正常参保且每月均缴费。
3.申报补贴名单中人员须未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4.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用工形式,不得申请此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网厅操作手册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申报前均需已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或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登记。
网厅上传申报材料有:
1.企业营业执照;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3.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工资发放表(申请上月的银行对公账户工资流水);
5.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7.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登记失业人员信息为内部核查,无需提供相关材料。
网厅提交申请后,同时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不具备线上申请条件的,可备齐以上材料到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申报。
(二)受理审核。综合采取大数据比对、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形式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予以确认。
(三)公示。对经审核符合享受补贴的企业及新招用员工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享受补贴企业及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送区财政金融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申报补贴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如实申报,如查实存在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相关人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耀宽 黄艳莉
联系电话:0371-67981776 0371-67992832
业务办理地点: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座3001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邮箱:gxqcyjyzx@163.com
附件: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网厅操作手册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人力资源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