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园区运营中心:
为做好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及时掌握全市科技创新主体研发活动开展情况,引导四上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全面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现组织企业进行研发投入数据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纳入研发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重点行业服务业企业,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批零贸易业企业(种子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一)规模以上服务业、建筑业、种子企业通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通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登录“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43.52.106/navigation.jsp),在“科技业务”——“科技调查”——“7.7创新主体研究开发情况填报表”模块进行填报。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河南省科技厅官网,登录“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管理系统”(网址:http://qyyf.hnkjt.gov.cn/czbt)进行填报。
(三)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5日24:00
本次填报的数据为2023年第三季度数据,由各填报单位根据财务记账系统研发经费支出数据进行填报,且须与统计系统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注意事项:
1.研发费用填报数据小于7.5万元的,视为零填报,不计入填报数。
2.填报有研发投入的建筑业企业,须按照模版要求(模版见附件2),将单位前三季度研发经费支出相关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原则上仅认定电子记账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需提供:利润表(企业记账系统无此模块的,可在电子税务局系统截屏)、研发支出(研发费用)明细账、科目余额表、核算项目明细账并电脑全屏截屏,且均显示为最末级。注:电脑截屏要带截图当天的日期(右下角电脑自带)、记账单位名称、会计期间、本期发生额、本年累计等,截图不得裁剪、修改,否则材料视为无效。
(2)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后扫描上传。
3.服务业和种子企业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4.不在附件1名单中的企业不用填报。
按照省厅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管理系统填报要求,需要企业上传研发经费支出、研发机构成立或认定文件、研发人员名单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文件等资料,具体如下:
1.关于研发机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研发机构上传认定文件。企业自建的技术室、技术组、技术中心等也都可以算研发机构,级别填写为其他就行,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设立文件。
2.关于研发人员,研发人员按照系统自带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
3.关于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填写时需要与2023年研发数据中研发费用填写的数据一致,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要求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4.关于产学研,除了与高校、科研院所产生的合作之外(上传活动方案或合作协议),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等都是包含在内(附件需要上传合作协议、合同、技术开发活动方案等,有双方盖章即可)。
5.补充提醒:工业企业详细的填报说明请参考《郑州高新区关于组织填报河南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网址:https://www.zzgx.gov.cn/tzgg/7569880.jhtml)。
(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审核67185914 王 瑜
(二)业务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局情报所67183377 张松梅
(三)业务咨询
1.市科技局资源处,67177259周江殿
2.高新区科技部门
(1)高新区科技办公室,61662605
(2)高新区梧桐园区运营中心,61287135
(3)高新区枫杨园区运营中心,61316652
(4)高新区石佛园区运营中心,86535830
(5)高新区双桥园区运营中心,67123955
附件:1.郑州高新区2023年第三季度四上企业名单
2.研发经费支出佐证材料模板
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