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宣传,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择业观、就业观,提振青年就业创业动力信心,根据《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手活动工作方案》(豫人社办〔2023〕136号)要求,现就在我区组织开展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活动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选树对象为在高新区区域内从事非标准用工就业至少一年以上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参考范围如下:
(一)个体经营者。主要是指从事个体经营和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小超市小卖部业主、小吃摊贩等。
(二)非全日制就业者。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等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家政工、钟点工、小时工等。
(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从事行业能够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主要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事网络零售、直播销售、移动出行、网约配送、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家政服务、在线娱乐等从业人员。
二、选树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身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
(二)在劳动年龄内,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热心公益事业,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无违法犯罪等记录,无不良行为。
(三)在当地灵活就业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积极带动身边人就业,在所在行业拥有较大贡献,具有较强的就业示范引领作用。
(四)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或工作经验,能够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获得广大用户普遍满意,群众口碑较好,对促进高质量灵活就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在被各县(市、区)推送为选树对象前,已在所在地社区(行政村)以上基层服务平台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取得就业创业证(登记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且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六)选树活动主要面向广大灵活就业群体。已获其他省级以上相关荣誉者,原则上不重复参加选树。被列入负面清单、有失信行为、存在负面舆情影响等事项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树。
三、推荐选树程序
(一)组织推荐。区人社部门根据选树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人选。
(二)市级评议。市人社局对推荐人选组织有关专家评委进行审核评议,从中择优上报省人社厅。
(三)选树确定。省人社厅对选树对象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经专家评审后,拟定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人员名单,在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
四、材料报送
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对象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对象登记表(附件2)。
(二)灵活就业事迹材料。800字左右,包括个人简介、灵活就业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取得荣誉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内容。
(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由推送单位通过系统比对获取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五)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网上获取的,仅提供系统查询截图)。
(六)其他材料: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在本行业或行业协会取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7981776
邮箱:gxqcyjyzx@163.com
地址: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座3楼3001
附件: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对象登记表
人力资源局
2024年1月8日